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和諧法治工追求-關于國慶特赦調查報告

    [ 管禮明 ]——(2009-9-12) / 已閱52394次

      在所有的調查中,有41.6%的人認為特赦不能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他們認為人權是一個涉及范圍相當廣的話題,不可能僅因實行特赦,中國人權狀況就能大大改善。特赦作為法律的一部分僅能起到與其本身相適應的作用。21.4%的人認為特赦能改善我國的人權狀況,他們的理由是特赦是一個人性化的決定,它反映了當今社會,在法治更趨成熟的前提下,特赦能增強服刑人員對生活的信心,給他們平等構建生活的機會。
      周光權提出特赦會對我國司法審判權威產生影響。 還有學者認為我國正處于完善立法、強化執(zhí)法和司法的關鍵時期,法律權威逐步建立,人民的法律信仰逐步增強,嚴格依法守法辦事的意識日益提高,恰恰需要正面引導,一鼓作氣。而不顧案件具體情況,對某一范圍的罪犯“一刀切”地實行特赦,對更多的顯然是反向激勵,損害對法律的信任,動搖法律的威嚴。 43.7%的人認為特赦對司法審判不會產生影響,司法審判權威己深入人心,特赦作為社會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一種體現(xiàn),對國家的司法審判影響甚微,況且特赦有憲法依據,有法律的規(guī)定,有程序的保障,并不是人治下的產物,而是憲政制度的一種表現(xiàn)。特赦并不是大赦,是有具體明確對象的,不存在“一刀切”的情況,所以“損害法律信任,動搖對法治的信心”的觀點,并無充分理由。
      在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時實行特赦,是否有利于我國的和諧化進程呢?調查結果顯示,39.4%的人認為特赦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17%的人選擇了“不利于”。有相當大比例的人對特赦為構建和諧社會,能發(fā)揮重要作用充滿信心。人人都有公平地追求自由的權利,在這個比較文明的社會里,完全可以嘗試讓那些渴望自由并通過正當途徑真正付諸努力的服刑人員盡早回歸社會。
    參與調查的人反映,大多數人在被問及對直接受害者及其家屬是否公平時,猶豫不決。但調查反映,刑罰不是最終目的,當服刑人員已真心悔過時,受害者及其家屬應考慮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被特赦的服刑人員也可對受害人及家屬給予一定的補償。

    表七、學生、教師、群眾對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員是否應該實行特赦的數據統(tǒng)計:

    應該 不應該 可以考慮 無所謂 調查人數
    學生 30.4% 3.6% 65.6% 0.4% 450人
    教師 11.3% 6.2% 82.5% 0.0% 100人
    群眾 42.0% 8.4% 49.2% 0.4% 300人
    平均 27.9% 6.1% 65.7% 0.3% 總計850

      上表顯示,有65.7%的人認為可以考慮,有27.9%的人認為應該對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員實行特赦,而“不應該”和“無所謂”的分別占6.1%和0.3%,這足以說明對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員實行特赦是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礎。并且被調查者強調,特赦應該在罪犯改造良好,特赦條件明確,特赦信息透明公開的前提下進行;這是大眾接受實行特赦的重要依據。

    表八,民眾對被特赦人員的容納,接受程度調查統(tǒng)計:

    是否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員 是否會產生畏懼心里
    會 不會 可能會 不清楚 會 不會 不清楚
    學生 4.2% 63.5% 28.1% 4.2% 31.8% 58.9% 9.3%
    教師 5.9% 62.9% 25.8% 5.4% 27.1% 63.4% 9.5%
    群眾 6.2% 60.5% 27.1% 6.2% 29.3% 60.5% 10.2%
    平均 5.4% 62.3% 27.0% 5.3% 29.4% 60.9% 9.7%

      從上表可以看出達62.3%的人不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員,有超過60.9%的人認為不會對特赦的服刑人員產生畏懼心理。顯然,有學者提出“當今中國,社會正處于轉型與巨變的歷史階段,廣大民眾的整體心理承受能力顯然還不成熟” 的觀點明顯沒有充足的事實和理論根基。這表明民眾對被特赦的服刑人員還是能夠接受的,社會也能夠容納他們。對是否會產生畏懼心理的原因調查顯示,大部分認為不會產生畏懼心理的原因有:1、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要以寬容的心來容納他們;2、被特赦的服刑人員同樣是人,也有和其他公民一樣的人權,反對任何人權歧視;3、特赦是要符合一定條件的,相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4、特赦的服刑人員經過了良好的勞動改造和普法教育,具備了基本的社會道德感和責任感,只有平等真誠地對待他們才能喚起他們的良知;幫助他們找回信心,對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這些原因也反映出民眾把傳統(tǒng)文化內涵和現(xiàn)代價值理念進行有機結合,更好地表達了他們的價值追求,選擇了理性,也就選擇了良知與成熟。

    (二)對司法行政人員的調查分析
    1、對法院的調查分析:

      對“國慶60周年特赦”,76.1%的人認為在情理之中,表明大部分司法人員能夠接受“特赦”。之前實行過7次,現(xiàn)在提出有某種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彌補法律功能之不足。可是,“特赦”塵封了30多年,這并非我國法律的一貫傳統(tǒng),現(xiàn)在又提出實行特赦,條件是否成熟呢?50%的人認為有待時機成熟,司法人員仍保持著審慎的態(tài)度。針對特赦產生的影響,47.8%的人認為不會對司法審判權威產生影響,只有39.1%的人認為會,這就和周光權的觀點相差甚遠,。特赦畢竟是有法律依據,必須符合某些正當程序。45.7%的人認為特赦對司法工作是利大于弊,說明特赦在當前條件下有一定的可行性,34.8%的人認為有待考慮。如果特赦得以實行,那么在具體操作當中又應該如何實行呢?45.7%的人認為立法、司法、行政機關會探討找到一個較適宜的結合點;30.4%認為盡量努力,使程序正當,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教育跟蹤獲得特赦的服刑人員,做好對受害者及家屬的撫慰工作,讓犯罪分子盡量對受害者及家屬進行補償,并搞好特殊預防。寬容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也是現(xiàn)代“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的要求與反映,100%的人贊同以一種寬容的態(tài)度對待服刑人員,這也是一種司法人性和現(xiàn)代文明的重要體現(xiàn)。

    2、對律師的調查分析:
    (1)特赦實行與否:43.3%的人認為不會驗證“徒法不足以自行”,73.3%的人認為不特赦不是法律規(guī)范的一種空置,56.7%的人認為特赦不是體現(xiàn)一種現(xiàn)代性,這些都說明特赦在某些方面有待論證。特赦需要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完整的程序化構建,更需要達到理論與實踐,事實與價值,描述與規(guī)范,確定與流變的統(tǒng)一,使我國特赦真正體現(xiàn)一種現(xiàn)代性。
    (2)基于特赦產生的影響,60%的人認為實行特赦不會對司法審判權威產生影響,這比司法人員高出12.2%,進一步論證了實行特赦不會對司法審判權威產生影響的觀點,66.7%的人認為實行特赦與打擊犯罪不相沖突,體現(xiàn)了寬嚴并濟的政策,且能做到司法人性化。93.3%的人認為對過失犯罪實行特赦有利于減輕因關押罪犯而帶來的財政負擔,與社區(qū)矯正立法宗旨相一致。80%的人認為特赦體現(xiàn)了刑法重在教育的目的,作為特殊的職業(yè)群體,法律專業(yè)人士,很重視特赦的現(xiàn)實意義與價值。
    (3)從總體上看大部分律師認同“國慶60周年特赦”,特赦是一個技術層面上的問題,也是一個公眾性的價值取向問題,兩者需有機結合。

    四、對特赦問題的再思考

      “任何研究都必須接受某種程度的偏差,拒絕偏差的結果是拒絕任何研究。” 同樣,我們的調查報告不可否認的存在一定誤差,但基本上是客觀真實可靠的,并不影響本調查的科學性和價值性。
    基于調查過程中的種種反映和調查結果,我個人認為,這也是大眾的普遍認為:今年國慶60周年可以實行特赦,在條件趨于成熟的情況下至少可以考慮特赦;但要慎之又慎。必須是在特赦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的基礎上;必須是在科學權衡,充分預測特赦產生的各種影響以及及時采取各種有效救濟措施的前提下;必須是在深厚的民意基礎和完善有力的監(jiān)督保障中實施,切不可盲從。

    (一)、可以實行特赦的原因:
      之所以認為今年國慶60周年可以實行特赦,主要是基于以下幾點:1、有一定的民意基礎。調查顯示,特赦是在公民的心理承受范圍內的,大多數人認為今年國慶60周年實行特赦至少可以考慮,民眾對特赦對象有一個確定合乎情理的標準與尺度,大多數人認為實行特赦是利大于弊,特赦后積極的影響遠遠超過消極影響,而且調查也顯示出大眾都能以寬容的心態(tài)接受被特赦的服刑人員,不會產生畏懼心理,社會也完全能夠容納他們;2、國慶特赦有憲法法律的規(guī)定,實行特赦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十七款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決定特赦”。第八十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有權根據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fā)布特赦令。此外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對特赦也有規(guī)定。3、國慶60周年特赦具有深厚的法律淵源,國外特赦范例具有可借鑒作用,赦免制度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源遠流長,其法律淵源之深居世界之最。古代各朝各代都有赦免的事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共實行過七次特赦,其中有一次是針對普通刑事犯,其它都是戰(zhàn)爭犯和政治犯。國外的赦免范例對國慶60周年特赦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特別是韓國近幾年實行過的幾次特赦,以及法國、越南等。4、特赦有限定的范圍和特定的對象以及規(guī)定的時間,有法定的程序,嚴格的執(zhí)行,大眾的監(jiān)督,特赦的范圍應是在服刑期間表現(xiàn)良好的普通刑事犯;特赦的對象,以楊金柱律師的觀點,主要包含六大類:(1)、對年滿75周歲以上的在押罪犯一律特赦;(2)、對犯罪時未滿18周歲,服刑時間過半,確已悔罪,被赦免后對社會不具有危害性的在押罪犯一律特赦;(3)、對年滿60歲以上,身體確實有病或殘疾,確已悔罪且被赦免后對社會不具有危害性的在押老弱病殘罪犯一律特赦;(4)、對已獲假釋的各類假釋犯人一律特赦;(5)、對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確已悔罪且被赦免后對社會不具有危害性的輕罪犯一律特赦;(6)、對各類被判處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服刑時間過半,確已悔罪且被特赦后對社會不具有危害性的過失犯罪的罪犯一律特赦。 時間最好是在國慶節(jié),這樣可以展現(xiàn)國家的成就和形象。特赦實行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合法程序,執(zhí)法機關必須依法辦事,嚴禁徇私舞弊,積極地接受法律和社會廣大民眾的監(jiān)督。

    (二)、特赦的社會意義:

      國慶六十周年特赦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表現(xiàn)在:1、符合我國現(xiàn)階段“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和施政基礎,符合科學發(fā)展觀。2、體現(xiàn)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3、有利于彰顯國家博大胸懷,樹立國家的良好形象。4、以今年國慶特赦為契機,打開塵封三十多年的特赦之門;完善特赦制度,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特赦法》的制定,使特赦成為我國法治的常態(tài)。5、被特赦的服刑人員及家屬,對國家的恩宥多存感恩之心,以他們的努力報效國家。6、特赦后將激勵一百多萬在押犯人棄惡從善,加快改造進程,使其早日回歸社會。7、有利于節(jié)省司法成本,減輕國家財政負擔,經濟發(fā)展。8、特赦是對“尊重和保障人權”之憲政精神的體現(xiàn),也是政治文明進步的一種具體表現(xiàn)。特赦能充分彰顯出國家的“人道主義”能有力地駁斥西方國家對中國人權的攻擊。②

    (三)、特赦后的解決措施

    總共8頁  [1] [2] [3] [4] 5 [6] [7] [8]

    上一頁    下一頁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冷水江市| 定日县| 祁门县| 同心县| 富民县| 高密市| 漠河县| 永吉县| 新疆| 海晏县| 蕉岭县| 忻州市| 烟台市| 板桥市| 祁门县| 卢氏县| 开原市| 连州市| 曲周县| 辽阳县| 龙山县| 洛宁县| 分宜县| 荔浦县| 贡嘎县| 思茅市| 景洪市| 东源县| 绥芬河市| 泰州市| 察哈| 崇州市| 葫芦岛市| 叶城县| 渑池县| 阿瓦提县| 资兴市| 双桥区| 莎车县| 新民市| 吕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