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德蓮 ]——(2004-4-23) / 已閱28107次
而事實上,市場經(jīng)濟的不斷發(fā)展,公司經(jīng)營規(guī)模的茁壯擴大,公司法律制度出現(xiàn)了一塊真空地帶。因此,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人否認制的前提應(yīng)是順從國際趨勢,使立法的基點建立在市場主體行為的基礎(chǔ)之上。
(二)立法完善
我國法人制度遲至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建立,我們既不能像英美法系國家那樣大量運用判例法,也不能像某些大陸法系國家那樣主要采用成文法,我們必須從國情出發(fā)采用以成文法為主,司法解釋為輔,同時賦予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權(quán)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立法模式。
1.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理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確立
最高人民法院應(yīng)該出臺關(guān)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理的司法解釋,以列舉式或概括式明確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范圍。這樣既可為股東的經(jīng)營活動指引正確的行為方式,又可為法官判處濫用公司法人格行為提供明確的裁判依據(jù)。
2.法官的自由裁量權(quán)
在我國法律尚未明文規(guī)定公司法人格否認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法應(yīng)當(dāng)充分發(fā)昏審判人員的主觀能動性,運用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公正原則和禁止權(quán)利濫用原則,以彌補立法不足。
然而,法官的自由裁量權(quán)只能是相對的,只能是在維護公平、正義理念,遵守法的一般原則,運用合法程序,并針對法律司法解釋尚未明確的事項下行使的最大的自由。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對公司獨立人格制度和股東的有限責(zé)任制度的重要補充。我國應(yīng)對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加以確立,彌補法律空白。這對于公正、合理的審判案件,及時有效的保護公共利益和當(dāng)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教育企業(yè)自覺守法、規(guī)范經(jīng)營都有著重要意義。
注釋:.
① 朱慈蘊著:[M]《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第75 頁。
② 森木滋著:《所謂法人人格大否認法理的再研究》,載于《私法》第26號,有斐閣1974年版,轉(zhuǎn)引于朱慈蘊著:[M]《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第94頁。
③ 朱慈蘊:[C]《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價值取向》,王保樹《商事法論集》,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第200頁。
④ 江平編:[M]《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第229—230頁。
⑤ 劉俊海著:[M]《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quán)的保護》,法律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第374頁。
⑥ 南振興、郭登科:[J]《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法學(xué)研究》第19卷第2期(總第109期)。
⑦ 谷紹勇[C]《刺破公司的面紗》,徐學(xué)鹿《商法研究》第二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第591—593頁。
參考書目:
[1] 江平編:《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2] 王利明著:[C] 《公司的有限責(zé)任制度的若干問題》,王利明著《民商法研究》第二輯,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3] 朱慈蘊著:[M]《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
[4] 朱慈蘊:[C]《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價值取向》,王保樹《商事法論集》,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
[5] 谷紹勇:[C]《刺破公司的面紗》,徐學(xué)鹿 《商法研究》第二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6] 劉俊海著:[M]《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quán)的保護》,法律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
[7] 胡光志:[J]《公司人格否定與公司人格擴張》,《現(xiàn)代法學(xué)》1998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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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南振興、郭登科:[J]《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法學(xué)研究》第19卷第2期(總第109期)。
[10] 陳榮文:[J]《“過猶不及”:股東有限責(zé)任的辯證——“揭開公司法人面紗”法理論析》www.chinalawinfo.com.cn ,2002年。
[11] 李勇:[J]《論法人人格否認制的適用條件及我國法人人格否認制適用中的焦點問題》,《合縱之論》2002 年6月www.law21cn.com,2002年6月。
[12] 徐洪鋒:[J]《對公司法人格否認的一點小小看法》,www.law21cn.com,20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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