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補繳社會保險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承擔

    [ 高貴 ]——(2014-1-2) / 已閱5933次

    案情

    2007年12月27日,李某到某公司上班,擔任財務部經理,月工資為4300元。在李某為公司工作期間,公司未為其補繳社會保險,且扣發(fā)其周六半天的工資126.92元。2008年7月11日,李某以公司扣發(fā)其126.92元工資且未為其補繳社會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該公司。公司未支付李某2008年6月1日至7月11日期間的工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4300元,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并返還扣發(fā)工資、支付拖欠工資。

    庭審中,公司辯稱雙方簽訂過勞動合同,后李某以核對勞動合同上所寫工資數(shù)額為由要求查看勞動合同原件,乘機撕毀勞動合同;李某未能及時將社保手續(xù)交至公司,致使公司無法為其補繳社會保險。


    評析

    1.補繳社會保險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第七條規(guī)定,在法律沒有具體規(guī)定,依本規(guī)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并未規(guī)定補繳社會保險及簽訂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現(xiàn)實中,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該各執(zhí)一份,有些單位簽完勞動合同后還存在收回勞動合同的情況。因此,在勞動者否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而且,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的相關檔案管理的專門管理單位和補繳社會保險的義務主體,具備更強的舉證能力,從嚴格用人單位的規(guī)范管理上說,杜絕現(xiàn)實中普遍存在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和不繳納社會保險的不規(guī)范現(xiàn)象,讓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更為公平。

    本案中,公司稱雙方簽訂過勞動合同,后李某以核對勞動合同上所寫工資數(shù)額為由要求查看勞動合同原件,乘機撕毀勞動合同,以及李某未能及時將社保手續(xù)交至公司致使公司無法為其補繳社會保險,但未就此提供相關的證據(jù),李某又對此否認,只能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由公司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判定公司未與李某簽訂勞動合同及未為李某繳納社會保險。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補繳社會保險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九十七條規(guī)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公司應當按規(guī)定給付李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李某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妥,公司亦應當向李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作者單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wǎng)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大石桥市| 大丰市| 丰县| 谷城县| 柞水县| 湖州市| 桃园县| 垫江县| 古丈县| 灵台县| 黄大仙区| 察雅县| 开江县| 大关县| 武邑县| 新化县| 子长县| 普定县| 阿鲁科尔沁旗| 寻乌县| 陇川县| 息烽县| 大竹县| 和顺县| 华容县| 蓬莱市| 钟山县| 瑞金市| 海林市| 宁强县| 镇赉县| 古丈县| 龙井市| 南平市| 齐齐哈尔市| 泊头市| 泸水县| 吴旗县| 鲁甸县| 泰宁县| 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