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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1. 【頒布時間】2013-2-26
    2. 【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3. 【發(fā)文號】法釋〔2013〕7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規(guī)來源】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04/04/content_61121.htm

    7. 【法規(guī)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
              (2013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3〕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十批)的決定》已于2013年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2月26日



      為適應形勢發(fā)展變化,保證國家法律統(tǒng)一正確適用,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審判實際,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對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F決定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布的81件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廢止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從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但過去依據下列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廢止文件詳情打開此鏈接: http://m.425z.cn/fzdt/newshtml/yjdt/20130404100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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