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5)薛刑初字第199號

    ——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qū)人民法院(2015-10-13)



    (2015)薛刑初字第199號
    公訴機關(guān)棗莊市薛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無業(yè)。2015年4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F(xiàn)羈押看守所。
    辯護人崔忠信,山東為眾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人王某甲,無業(yè)。2015年4月13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現(xiàn)羈押看守所。
    辯護人王言柱,山東薛國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棗莊市薛城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薛檢公訴二刑訴(2015)6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甲犯詐騙罪于2015年8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當(dāng)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棗莊市薛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梁波、卓紅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辯護人崔忠信、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辯護人王言柱均到庭參加訴訟。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1月至3月間,被告人王某某采取從棗莊市迅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車,偽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武廣洲身份證等證件,指使被告人王某甲冒充武廣洲以工地用錢、車輛加油等手段,將車輛抵押他人騙錢;同時被告人王某某又采取偽造房屋所有權(quán)證、隱瞞車輛真實來源等手段騙取他人錢財。
    一、2015年1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車牌號為魯D×××××號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伙同被告人王某甲騙取棗莊市薛城區(qū)常莊鎮(zhèn)前大村村民周某人民幣10萬余元。
    二、2015年1月29日,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車牌號為魯D×××××號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伙同被告人王某甲騙取棗莊市薛城區(qū)常莊鎮(zhèn)前大村村民周某人民幣9萬余元。
    三、2015年3月3日,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車牌號為蘇C×××××號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伙同被告人王某甲騙取棗莊市薛城區(qū)常莊鎮(zhèn)前大村村民周某人民幣4.3萬余元。
    四、2015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車牌號為魯D×××××號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伙同被告人王某甲騙取棗莊市薛城區(qū)臨城街道辦事處北二村村民王某丙人民幣14萬余元。
    五、2015年3月24日,被告人王某某隱瞞魯D×××××號車輛系租賃的事實,將車輛抵押給棗莊市薛城區(qū)沙溝鎮(zhèn)圩子村村民曹某,騙取曹某人民幣3.6萬元。
    六、2015年3月24日,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薛城區(qū)駐地四季菁華4號樓4單元201室房屋所有權(quán)證,將該房屋處分給棗莊市薛城區(qū)常莊鎮(zhèn)前大村村民周某,騙取周某人民幣30萬元。
    綜上,被告人王某某參與詐騙作案六次,參與詐騙數(shù)額70.9萬余元;被告人王某甲參與詐騙作案四次,參與詐騙數(shù)額37.3萬余元。
    另查明,2015年3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某親屬歸還周某人民幣1萬元。
    2015年4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被群眾扭送至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玉林店派出所,并于當(dāng)日行政拘留。2015年4月13日,被告人王某甲主動向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永福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5年10月8日,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親屬自愿與周某、王某丙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周某、王某丙申請法院對被告人王某甲宣告緩刑。
    上述事實,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甲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被害人周某、王某丙、曹某的陳述、證人滿某、王某乙、華某等9人的證言、租賃合同、汽車登記證書、書證等證據(jù)予以證明,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被告人王某某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王某甲詐騙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及事實成立。被告人王某甲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自首;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親屬自愿與被害人周某、王某丙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被害人周某、王某丙申請法院對被告人王某甲宣告緩刑,故對被告人王某甲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某的辯護人關(guān)于“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能如實的供述犯罪事實,確有悔罪表現(xiàn)”、被告人王某甲的辯護人關(guān)于“被告人王某甲系自首、具有揭發(fā)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的行為、建議法院給予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財產(chǎn)權(quán)利不受侵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罰金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
    二、被告人王某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次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yīng)當(dāng)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
    審 判 長  孫茂林
    人民陪審員  郭永德
    人民陪審員  褚書強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書 記 員  劉 晶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nèi)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wǎng)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绥芬河市| 夏津县| 随州市| 法库县| 开化县| 凤阳县| 怀柔区| 星座| 勐海县| 潮州市| 慈利县| 岳西县| 沽源县| 祁阳县| 遵化市| 新兴县| 肥西县| 太保市| 会理县| 区。| 巩留县| 进贤县| 晋江市| 平和县| 即墨市| 兰考县| 沙坪坝区| 抚宁县| 朝阳区| 松原市| 灵璧县| 开平市| 尉氏县| 峡江县| 吕梁市| 茶陵县| 伊春市| 三都| 塔河县| 长顺县| 金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