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5)招刑初字第234號

    ——山東省招遠市人民法院(2015-9-23)



    (2015)招刑初字第234號
    公訴機關招遠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邢某某,男,1988年7月30日出生,漢族,住招遠市。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14日被逮捕,次日被取保候審。
    招遠市人民檢察院以招檢未檢刑訴(2015)6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邢某某犯非法經營罪,于2015年6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審查后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傅建慧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邢某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經本院延期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自2013年3月起,被告人邢某某通過QQ購買愛喜(ESSE)、阿詩瑪、駱駝等系列卷煙,向招遠多名網友銷售,價值人民幣9萬余元。
    對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交了相應的證據予以證實。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邢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提請本院依法判處。
    被告人邢某某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當庭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3月起,被告人邢某某使用QQ聯(lián)系,通過淘寶支付人民幣8萬余元向網友陳某某等人購買愛喜(ESSE)、阿詩瑪、駱駝等系列卷煙,在未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招遠貼吧發(fā)布銷售信息,利用QQ,向招遠多名網友銷售,銷售額為人民幣9萬余元。
    2014年12月17日,公安民警在招遠市招金路皮革花園附近將被告人邢某某抓獲,并從被告人邢某某處扣押愛喜牌等卷煙87.1條、聯(lián)想一體機電腦1臺、酷派手機1部、紙質筆記本4個。
    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交并經法庭質證、確認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證人證言:
    (1)招遠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曲某某證實,該案系該局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發(fā)現(xiàn),后于2014年11月13日向招遠市公安局報案。
    (2)招遠市“御品名廂”店主李某甲證實,自2014年夏天起,他從被告人邢某某處共購買6次走私煙。品牌有愛喜、臺灣520、阿里山、香港紅雙喜、美國駱駝、鐵盒玉溪,價格為每條55元至200元不等,共計支付煙款人民幣10000元左右。
    (3)李某乙證實,2013年12月份,他在百度招遠貼吧上看見有賣走私煙的,便花280元從被告人邢某某處購買了香港產雙喜卷煙2條。
    (4)馬某某證實,2013年4月至6月,他通過QQ購買被告人邢某某3次卷煙,第一次是花150元購買“爆珠薄荷”1條,花100余元購買“老船長”2條;第二次是花100余元購買“駱駝”1條;第三次是花150元購買“爆珠薄荷”(箭牌)1條。
    (5)姜某某證實,2013年6月至7月,他通過電話聯(lián)系花130元從被告人邢某某處購買韓國產“愛喜”香煙2條。
    (6)薛某證實,2013年6月,他通過QQ聯(lián)系從被告人邢某某處分兩次共花280元購買“阿詩瑪”香煙2條。
    (7)張某某證實,2013年4月份他通過QQ聯(lián)系花70元從被告人邢某某處購買韓國產愛喜香煙1條。
    (8)劉某某證實,2013年11月左右,她花2085元從被告人邢某某處購買卷煙ESSE(綠4mg)3條,ESSE(金)8條,ESSE(灰SILVER)9條,ESSE(LGHTS)10條,共計30條卷煙。
    2、書證
    (1)招遠市公安局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證實本案由招遠市公安局網絡安全檢查大隊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
    (2)被告人邢某某的人口信息,證實其作案時已達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3)搜查筆錄,證實2014年12月17日,公安民警在招遠市招金路皮革花園2號樓門前被告人邢某某的長安奔奔轎車上及在招遠市招金路皮革花園2號樓被告人邢某某的辦公室和住處中查獲卷煙阿里山(1905)84mm8條、阿里山魔鏡100mm1條、愛喜(Menthol)100mm8條、ESSE(LIGHTS)100mm2條、愛喜(綠4mg)84mm20條、ESSE(Aura)100mm1條、愛喜(銀松)100mm4條、愛喜(金)100mm4條、MEVIUSSUPERLIGHTS84mm6.1條、520(laRose)100mm30條、玉溪(懷玉)84mm3條,合計11個品種,共計87.1條卷煙。
    (4)招遠市煙草專賣局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證實招遠市煙草專賣局將上述查獲的87.1條卷煙先行登記保存。
    (5)招遠市煙草專賣局案件移送函,證實該案系招遠市煙草專賣局于2014年12月17日移送至招遠市公安局。
    (6)招遠市煙草專賣局案件移送材料目錄,證實招遠市煙草專賣局于2014年12月17日向招遠市公安局移送《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復印件、《檢查(勘驗)筆錄》復印件、《詢問筆錄》復印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復印件和山東省煙草質量監(jiān)督檢測站檢驗報告各1份。
    (7)招遠市煙草專賣局案件移送物品清單,證實招遠市煙草專賣局于2014年12月17日向招遠市公安局移送阿里山香煙6條、愛喜香煙28條、MEVIUSSUPERLIGHTS84mm香煙4.1條、520(laRose)100mm香煙28條、玉溪(懷玉)84mm香煙1條。
    (8)招遠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單,證實2014年12月17日,公安民警將招遠市煙草專賣局移送的上述卷煙及從被告人邢某某處查獲的聯(lián)想一體機電腦1臺、酷派手機1部、紙質筆記本4個依法予以扣押。
    (9)招遠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0128、0129號決定書、招遠市煙草專賣局對被告人邢某某行政處罰的情況說明及招遠市煙草專賣局執(zhí)法人員對被告人邢某某的詢問筆錄,證實2013年9月5日被告人邢某某因銷售無標識外國卷煙和非法生產的煙草制品的行為被招遠市煙草專賣局處以行政沒收的行政處罰。
    (10)招遠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大隊電子數(shù)據檢驗工作記錄,證實2014年12月17日,該大隊民警從被告人邢某某處扣押的聯(lián)想一體機上提取了被告人邢某某與陳某某的QQ聊天記錄。
    (11)被告人邢某某與陳某某QQ聊天記錄,證實被告人邢某某通過QQ與陳某某進行卷煙交易。
    (12)中國農業(yè)銀行對賬單、支付寶交易詳情記錄,證實被告人邢某某通過支付寶進行卷煙交易的收、付款明細。
    (13)QQ聊天交易記錄,證實被告人邢某某通過QQ聊天工具交易卷煙的詳情。
    (14)辦案說明,證實關于邢某某銷售卷煙的QQ聊天記錄,是辦案民警從邢某某所用的電腦中獲取的,經分析邢某某的QQ聊天記錄發(fā)現(xiàn),自2013年4月以來,邢某某用QQ號碼:163718XXXX向QQ號碼:17467XXXX、4389XXXX、57681XXXX、96582XXXX等多名網友銷售愛喜(ESSE)、紅雙喜、阿斯瑪、駱駝等10余個品牌卷煙824條,價值人民幣91455.5元。
    (15)抓獲證明,證實2014年12月17日,公安民警在招遠市招金路皮革花園附近將被告人邢某某抓獲。
    (16)前科查詢,證實被告人邢某某無違法犯罪前科。
    3、勘驗、辨認筆錄:
    (1)辨認筆錄及照片,證實李某甲、馬某某、姜某某、李某乙、薛某、張某某分別在見證人的見證下,從不同的12張男子免冠照片中辨認出被告人邢某某。
    (2)招遠市煙草專賣局檢查(勘驗)筆錄復印件,證實2014年12月17日,依法對邢某某駕駛的牌號為魯YGPXXX轎車和在招遠市招金路皮革花園2號樓內的辦公場所、住處進行檢查,查獲阿里山等11個品種的卷煙,共計87.1條。
    4、山東省煙草質量監(jiān)督檢測站檢驗報告,證實扣押被告人邢某某的卷煙中玉溪(懷玉)81mm卷煙為假冒偽劣產品、其余為真品卷煙。
    5、根據從被告人邢某某處扣押的聯(lián)想一體機上提取的QQ聊天記錄中交易卷煙部分制作的光盤。
    6、被告人邢某某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與其它證據相吻合。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邢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guī),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邢永俊歸邢某某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部分贓物被追回,對其適用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邢永俊犯邢某某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楊蘊健
    人民陪審員  孫竹生
    人民陪審員  滕敬遠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書 記 員  王曉霞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郁南县| 城市| 安阳市| 洛阳市| 湖北省| 邓州市| 金华市| 香格里拉县| 日土县| 宜兴市| 望谟县| 政和县| 海晏县| 乐亭县| 南川市| 澳门| 沂源县| 时尚| 邵武市| 平武县| 通城县| 盱眙县| 锡林浩特市| 浦北县| 厦门市| 慈溪市| 徐水县| 土默特右旗| 金华市| 孟连| 长宁县| 阿拉善盟| 张北县| 崇义县| 扎鲁特旗| 广东省| 万州区| 杂多县| 宣威市| 梁平县| 阳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