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5)蓬刑初字第287號

    ——山東省蓬萊市人民法院(2015-9-25)



    (2015)蓬刑初字第287號
    公訴機關蓬萊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閻某,男,1972年出生,漢族,高中文化程度,無業(yè),住蓬萊市。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取保候審。
    蓬萊市人民檢察院以蓬檢公訴刑訴(2015)24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閻某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8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經審查后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蓬萊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趙承利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閻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閻某與被害人苗某多次在一起打牌娛樂,閻某輸錢后懷疑苗某在打牌時作弊,便多次向苗某討要打牌所輸錢款。2015年1月12日14時30分許,閻某在蓬萊市海景苑北門下關陀茶茶館遇見苗某,閻某以索要打牌所輸錢款為由,伙同他人將苗某強行帶至茶館對面海邊,對苗某毆打和威脅,非法剝奪苗某人身自由約一小時,在閻某的暴力逼迫下,苗某給付現金1萬元,并書寫4萬元欠條一張。
    上述事實,被告人閻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被害人苗某陳述,證人牟某等人證言、蓬萊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抓獲經過及證明、扣押清單、協議書及收條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閻某為索取打牌所輸錢款,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且有毆打情節(ji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閻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同時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閻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審 判 長  姜 娜
    人民陪審員  姚樹林
    人民陪審員  張成美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 記 員  李 地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宜春市| 琼结县| 禹州市| 四子王旗| 博客| 武宣县| 汶川县| 英超| 禹城市| 贺兰县| 浙江省| 阿拉善盟| 绥德县| 九龙城区| 满城县| 县级市| 仪陇县| 河西区| 永城市| 石台县| 建德市| 寻乌县| 得荣县| 张家口市| 陈巴尔虎旗| 顺昌县| 宜昌市| 买车| 葵青区| 黄浦区| 二连浩特市| 晋州市| 原平市| 浙江省| 盐津县| 昌都县| 从江县| 鲁甸县| 温州市| 太康县| 会昌县|